各普高、职高(技校)、初中、小学、特教学校、红山学校:
根椐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组织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》(浙学助〔2013〕11号)文件精神,现将评选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我区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和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品行端正,积极进取,乐观向上。
2.勇于克服在生活、学业等方面的困难,勤奋努力,学业成绩优异,或在工作岗位上、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。
3.乐于助人,甘于奉献,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
三、推荐评选办法
7月5日前,基层学校校推荐励志成才优秀学生;7月10日前,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择优推荐1~3名;7-8月,由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初评,评选出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入围学生人选20名;9月15日前,通过浙江学生资助网(xszz.zjedc.com)进行网络投票;最后,根据网络投票数(占40%)、专家投票数(占60%)情况,按照票数高低最终评选出高校励志成才优秀学生10名,省资助中心将对入选者进行表彰奖励。同时,选送若干名优秀学生参加“国家资助助我飞翔”全国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。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1.各校在充分挖掘的基础上,择优推荐励志成才优秀学生(原则上义务段要求每个镇街推荐1-2名,红山学校、特教学校及高中段各校每校推荐1名)。
2.被推荐学生填写《浙江省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申报表》(附件1)一式一份,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。
请各学院于7月5日下午4:00前将纸质材料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孙洁老师处(结算中心307);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。
附件:1.浙江省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申报表2. 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
萧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13-6-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