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初中、小学:
为引导学生能够快乐、自主地参与学习,在学习中充分体验到成功的喜悦;同时能积极参加社团、群体等校内外各类活动,增强学生学会学习、学会做人的责任感。城厢中心学校特组织第四届“阳光乐学好少年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、 品行优良:自觉遵守《中小学生守则》和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积极参与学校、班级管理,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在同学、老师、家长中有良好的口碑。
2.、身心健康:身体健康,爱护眼睛,视力较好;有良好的心理素质,与师长、同伴交流中仪表大方,活泼开朗,充满爱心。
3、 乐学善学: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,能够快乐、自主地学习;能博采众长、善于运用科学高效的学习方法,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;有钻研精神,能充分体验到成功的喜悦。
4、 学以致用:善于思考、勤于实践、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;能主动与同伴合作学习,携手共进;能主动关心班级、学校,积极向同学介绍学习经验和方法,交流学习心得。
5、博学多才:各学科成绩优秀,知识面广;能积极参加多项文娱、体育、科技、文学等各类活动,在活动中表现出色,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。
二、评选办法
各学校要做好组织宣传工作,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,依据评选条件,结合学校实际,开展形式多样的班级、校级“阳光乐学好少年”评选活动,在班级、学校评选的基础上推荐出街道级“阳光乐学好少年”,具体名额见附件1。各校要认真填好推荐表(附件2),一式两份,附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简介,要求注明获得的主要荣誉,并附上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(3~5项)。候选人推荐工作在5月23日前完成,将推荐的有关材料、《ⅹⅹ学校“阳光乐学好少年”推荐名单汇总表》上报至中心学校,同时将《ⅹⅹ学校“阳光乐学好少年”推荐名单汇总表》电子稿发到[email protected]。城厢中心学校将对各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考证,按照候选人的业绩及表现,确定第四届“阳光乐学好少年”初中、小学各100名,并进行表彰。
萧山区城厢中心学校
2013.4.12
附件1、附件2